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大赛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推动转型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定于2019年4月至6月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保定学院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参赛项目类型、参赛项目要求、参赛组别和对象
我校项目申报主要为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
(2)“互联网+”制造业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
(5)“互联网+”社会服务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原创、具有科技价值和商业价值的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详见附件1)
2. 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详见附件1)
3.参赛组别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1.参赛项目要求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四、参赛人员要求
1、符合本年国赛参赛要求,鼓励全日制本科和毕业五年内的校友参赛。
2、每个团队成员不低于3人,不超过7人。鼓励跨年级、跨学科、跨学院组建团队。
3、为端正校园创新创业氛围、保障项目团队稳定性、培养求实专注的创新创业理念,每名参赛人员以团队前5位的身份最多参加2个项目。一经报名,项目负责人、前5位团队成员及其排名不得变更。
五、赛程安排
大赛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发动阶段(4月25日—5月3日)
各学院开展大赛的宣传发动工作,成立院级大赛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名单(见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后电子扫描,于5月6日发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jwcsjf@163.com(标题注明:学院名+互联网+领导小组名单)。
(二)立项实施阶段(5月4日—5月31日)
1.确定项目选题
各学院积极发动师生结合本专业特点和相关热点问题确定申报项目,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科选题,并做好项目的指导、实施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报送竞赛相关材料,报送项目分配情况见附件3。
2.参赛报名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未在大赛官网报名的参赛团队将无法获得参赛资格。
3.学院初赛
各参赛团队填写《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保定学院选拔赛报名表》见附件4,由学院审核后存档。
各学院于5月31日前完成初赛。
4.材料上报
各学院将《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保定学院选拔赛项目统计AB表》(见附件5)盖章后,于5月31日之前报送至团委。项目名称、团队成员、指导教师姓名及排序等信息,均以学院报送版本为准,一经报名,不能更改。
(三)复赛阶段(6月1日—6月9日)
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作品进行初步审定,确定进入决赛作品的名单,并对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四)决赛阶段(6月12日—6月19日)
进入决赛的参赛人员按照评委会意见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委会拟于6月12日进行终审答辩,参赛选手按照大赛文件规定上交作品(电子版),评委会将对作品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审,确定最后获奖等次。
六、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根据申报项目情况评选校赛金、银、铜奖,并设立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创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优秀组织奖6个(详见附件6)、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学校将从上述获奖团队中推荐参加省赛。
(二)奖励政策
1.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奖励的项目指导教师在职称评聘中将参照《保定学院职称评审教学情况量化标准》给予相应的赋分认定。
2.学生团队获奖按照《保定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认定相应学分。
3.对大赛组织表现突出的学院,经评选授予优秀组织奖,并在创新创业经费使用上提供优先支持。
大赛组委会以积分的方式对各学院组织工作进行评选,计分规则如下(以作品获得的最高奖项计分):
(1)网络报名计分规则:每个项目计5分。
(2)获奖计分规则:
获奖类别 |
金奖 |
银奖 |
铜奖 |
国赛 |
30 |
25 |
20 |
省赛 |
20 |
17 |
14 |
校赛 |
14 |
12 |
10 |
八、大赛组织及工作要求
(一)学校成立大赛组委会,由主管教学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务处、团委、学生处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下设联合办公室,教师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学生办公室设在团委。由教务处和团委共同负责大赛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学院成立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级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大赛的动员工作,依托教研室专业教师和学生工作者,选派优秀专业教师担任赛事指导教师,鼓励学科专业跨界合作,发动在校生和5年内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参赛,特别是要深挖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参赛,并为参赛团队提供条件和支持。
(三)深挖项目来源,从国内外知名赛事的获奖项目(如“创青春”“挑战杯”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类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社会实践项目中,挖掘具有竞争力和市场前景的项目参赛。正确引导学生,把握参赛项目的特点,着力在项目的创意点和商业盈利点上做文章。
(四)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全程的宣传工作,注重运用各种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各学院新媒体公众号须增设创新创业教育板块,不断提升赛事的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把有关大赛的信息及时传递到每一位在校生和有关毕业生。
(五)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转化,参加师生共创组。
(六)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参赛要求,按申报数量要求做好项目报送。
(七)所有我校创新创业课程教师、创新创业导师库成员(按人事处、教务处认定)均须指导参赛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不超过3项。
九、赛事交流渠道
教师办公室(教务处):史剑锋 联系电话:5972099
学生办公室(团 委):钮隆旭 联系电话:5972056
大赛QQ群:(学生群)582573006(教师群)938572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