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2013-2014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5-27 点击数:

关于评选2013-2014年度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的

   

 

各系():

        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举措,对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2013-2014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选推荐的对象

1、评选推荐的对象:本学年已注册的2010级、2011级、2012级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2、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校()学生会、团委、班委、班级团支部成员。

3、参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须曾获得过相应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二、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注重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含3.0)以上。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体素质。残疾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5)原则上要求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公开发表论文或文章。

2、优秀学生干部:

(1)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院教育改革和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院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

(2)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2.5)以上。

(4)原则上要求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公开发表论文或文章。

3、先进班集体: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奉献、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2)积极开展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德、智、体全面发展。

(3)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全班无获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学生。

4、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的,如有见义勇为等实际行动的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申报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5、自20133月至20142月底,个人奖项获得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间不低于20小时。

受到学院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学生、未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休学的学生、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体育成绩不达标的学生、卫生检查一学期内三次不达标的宿舍成员不得作为评优评奖的侯选人。

三、名额分配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院的名额为省级三好学生23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7名,省级先进班集体3个。

省级三好学生名额分配:

物理系1名、生化系1名、资源与环境系2名、体育系2名、美术系2名、中文系1名、政法系1名、历史系1名、教育系2名、外语系2名、数学与计算机系2名、信息技术系1名、音乐系2名、管理系2名、涿州分校1名。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

教育系1名、管理系1名、物理系1名、生化系1名、中文系1名、数学与计算机系1名、校级学生组织1名。

四、程序和要求

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是为了鼓励先进,肯定成绩,教育和带动全体学生向先进学习,奋发向上,健康成长,培育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校风、学风和班风,各系要加大对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注意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使大家在评选过程中受到教育和激励。

()评选程序

1、各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和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

2、各系按名额分配情况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可以推荐不超过2个班集体参加省、校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3、各系在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人选的过程中,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推荐的人选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由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经系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本系公告栏及校园网公示三天,无异议者方可将评审表报送学生处审核,参加学院评选。

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 任课 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学校学风建设。

4、学院将组成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进行推选,各系推荐的优秀班集体代表要向评选委员会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评选委员会推选侯选名单上报学院审定。

5、学院对评选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评选要求

1、各系的评选活动要在党政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加强系级学生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2、各系推荐指标不得突破,上报后,一律不再补报或调整。

3、要严格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凡推荐的人选不符合申报条件和不符合推荐评选程序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推荐资格,并不准补报。

4、个人填写评审表后(A4纸型,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班主任或辅导员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具体意见,系主要领导分别加注同意不同意的意见后签名,并加盖系公章,上报学生处。凡不按照评审表格中的要求写明具体意见并签名盖章的,不予评审。

5、各系请务必于2014312日前,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推荐名单、先进班集体的申报材料报到学生处。

五、表彰与奖励

凡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省教育厅要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除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外,其班主任或辅导员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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